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提升改造专项工程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数量:
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提升改造专项工程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提升改造专项工程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 | 建设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JSJT-YB-2024-01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采类型: | 材料采购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10-21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3 17:30 |
保证金递交 截止时间: | 2024-10-28 12:00 | 开标时间: | 2024-10-28 14:3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提升改造专项工程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提升改造专项工程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供货期:自招标开始至项目结束,分批次供货,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完成。具体详见下表: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最高单价限价 (元/吨) | 最高限价 (元)(含税13%) | 供货地点 |
1标段 | 木质纤维素 | 颗粒状 | 205 | 3600 | 738000 | 卫辉市新乡养护综合基地 |
注: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供货详情见采购文件。
2.3、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的(木质纤维素类似纤维稳定剂)供货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和生产商营业执照。
3.5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4.1被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4.2与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或合作项目存在未决交通事故的单位;
4.3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4.4被证实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4.5被证实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4.6围堵过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信访的;
4.7在以往供货中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4.8在以往供货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交货期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发售,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审阅本公告资格要求并确认自己单位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后再购买文件,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单独交纳,不可与投标保证金累计合并支付;所有文件费售后不退,包括未经招标代理人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不具备购买资格的供应商擅自递交招标文件费情形。
招标文件费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和投标保证金为同一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豫北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文件费。本项目采取线上报名。
5.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和本招标公告“四、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近3年内独立完成过类似业绩(投标人需附上合同协议书)。
(7)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和生产商营业执照。
(8)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发票信息等)。
以上全部证件等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jcgszb009@163.com。经招标代理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人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相关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向招标代理人指定邮箱(jcgszb009@163.com)回复收到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不计息。
6.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2:00之前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豫北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没交投标保证金,退还时由招标代理人账户汇入投标人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6.3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交投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政通路支行
账 号:411674999011001482483
联系人:万先生,武女士
联系电话及手机:0371-86222513,0371-86222523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时30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4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开标时不提供停车场地,建议各投标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对于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
联系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东段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8568569219
招标代理:河南交投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联系人:万先生,武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22513、0371-862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