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浏览数量: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 202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压实安全生产防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督导、行政处罚、行刑衔接、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狠抓复工复产安全防范。要认真梳理分析前期复工复产 安全保障中的问题和不足,“复盘”推演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承诺,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禁“带病”复工。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对不放心的企业开展精 准执法,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三、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地、 本部门具体落实工作方案,5月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抓好组织实施,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 故隐患”要求,将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合力共治,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 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调指导职能,加强会商研判,强化部门联 动,推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落实。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及时交办重大问题隐患,跟踪督办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成效。
四、 改进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差异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 通过远程监控、线上监测等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运用正反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四 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实行远程“会诊”和上门服务相结合,开展精准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五、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协调联动,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要做好抢险救援力量、装备、 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科学高效处置各类事故灾难,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处于加快恢复的关健时期,同时各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 多,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 重要批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 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地区在组织复工复产、抓生产抓发展过程中,要牢记生命重于泰山, 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到实处,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要统一组织各市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果,防止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顾此失彼而放松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风 险研判,摸清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明确、指施有力,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抓紧组织若干安全执法检查组、安全服 务指导组,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查隐患、严执法、堵漏洞,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严格严密守牢关口, 严防带病运行酿成事故。
二、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 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业领域企业,防止停留在机关而企业不学习、不知晓、不落实,必须使每一个企业特 别是主要负责人都要十分清楚、全面掌握,增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对重点企业和不放心 企业盯住不放,组织力量上门“开小灶”,分区分类、一企一策,严格监管。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每一个关键环节都要落实人防技防指施,坚决杜绝漏管失控。要坚持 线上线下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使企业紧张起来、行动起来,对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及时、治理不彻底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决不能得过且过、养痈遗患。
三、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精准治理。要在抓好涉疫场所、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安全服务的同时,强化危化品、煤矿、非 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等相关领域安全治理,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学校、养老院、交通场站、商品集市、 农贸布场、“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对油气罐区、高风险矿井、“头顶库”、仓储设施、易燃易爆品堆场等要派人死看硬守。要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高度警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注重抓 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通报好的经验做法,对问题隐患突出、风险大的地区和企业发出整改督办函,开展重点监管、异地交叉检 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约谈相关地方和企业负责人,强化警示教育。
四、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紧密结合实际, 抓紧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具体落实工作方案,5月底前报国务院安 委会办公室。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2个专题和9个重点行业领城专项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标本兼治、合力共治,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 制度成果,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加强 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五、坚持科学救援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四川凉山森林火灾教训,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抓紧理顺完善救援指挥体系,设定不同灾害救援场景,完善科学救援的技战 法,加强救援人员专业培训,健全现场救援、力量调派、人员撤离等应急预案,提前熟悉救援场地路线,加强实战化演练,坚决 杜绝盲目施救而引发次生灾害事故。要针对当前气候特点加强各类灾害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立足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加强岗位练兵和重点装备物资储备,提高重特大事故灾害综合救援能力,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响应、 科学有力有效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